中国石油石化商务网消息,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下称全国碳市场)将于7月开市。
据央视新闻7月7日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当天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支持碳减排的措施,将在今年7月启动发电行业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以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全国碳市场原本计划在今年6月底前启动交易。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曾在今年5月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全国碳市场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超过40亿吨,将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碳市场。
根据生态环境部此前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下称《交易管理规则》)等文件,全国碳市场目前唯一的交易产品为碳排放配额,交易主体包括重点排放单位以及符合国家有关交易规则的机构和个人。
在2017年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启动时,主管部门就已明确,将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分阶段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
去年年底,生态环境部公布了包括发电企业和自备电厂在内的2225家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并于今年1月1日启动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履约截止时间为2021年年底。
如果上述重点排放单位在2019年-2020年的实际碳排放量大于其所分配到的碳排放配额,可通过在全国碳市场购买碳排放配额等方式补足缺口,从而完成履约。
刘友宾在前述发布会上提及,通过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目前已基本完成碳排放配额预分配工作。同时,生态环境部已组织有关单位完成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模拟测试和真实资金测试,正在组织开展上线交易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交易管理规则》明确,碳排放权交易应当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进行,可以采取协议转让、单向竞价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方式。
全国碳市场的碳排放配额交易以“每吨二氧化碳当量价格”为计价单位,买卖申报量的最小变动计量为1吨二氧化碳当量,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计量为0.01元。
根据生态环境部的统一安排,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成立前,由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下称上海环交所)承担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账户开立和运行维护等具体工作。
在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成立前,由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承担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账户开立和运行维护等具体工作。
根据上海环交所6月22日发布的公告,全国碳市场的碳排放权协议转让将包括挂牌协议交易和大宗协议交易两种方式。其中,挂牌协议交易的单笔买卖最大申报数量应当小于1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大宗协议交易单笔买卖最小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1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上海环交所同时明确,碳排放权交易采取挂牌协议方式的,交易时段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采取大宗协议方式的,交易时段为每周一至周五下午13:00至15:00。
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后,碳排放权挂牌协议交易的成交价格限制在上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10%之间,大宗协议交易的成交价格则限制在上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30%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