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Y21-LH09-WZ010
1.招标条件
2021-2023年度化学试剂及易制毒玻璃器皿及配件框架项目已按照流程ZY21-LH09-WZ010批准,项目业主为辽河石化公司,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021-2023年度化学试剂及易制毒玻璃器皿及配件框架,第一标段:化学试剂及易制毒,共663项;第二标段:玻璃器皿及配件,共1160项,详见框架附表。
框架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3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供应商。
2、第一标段化学试剂及易制毒生产商或贸易商应具有以下强制性资质证明文件: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范围包含易制毒等经营项目);
(2)本市级安检部门颁发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二、三类;
(3)当地公安机关颁发的《易制毒化学品行业登记备案证》及年审记录。
3、运输单位必须有承运的相关资质。
4、*其他要求:由于我公司无存储库房,须根据使用单位实际需求,送至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4 日开始报名(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2、请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所需信息:
4.2.1标书费付款凭证(报名费请投标人以公司基本账户汇款至辽河石化公司基本账户,并在汇款单“客户附言”注明招标编号“ZY21-LH09-WZ010”)、
4.2.2营业执照、
4.2.3投标确认函、
4.2.4法人授权委托书、
4.2.5附件1《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附件2《标书费发票信息表》、附件3《用于退还保证金的信息表》。
将以上信息按照要求填写、签字、盖章,扫描为PDF版;另外,以上附件1、附件2、附件3编辑为word版文件,请将以上文件(PDF版及word版)放在一个文件夹里面,压缩成一个压缩包,压缩包命名为: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
同时发送至报名邮箱1956067297@qq.com
公司纪委邮箱675646963@qq.com
(注:以上两个邮箱均收到报名信息,经核实后报名有效)。
4.3、报名截止时间2021 年 1 月 20下午16时30分,招标人确认报名信息有效后,通过电子邮箱向投标人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微信扫描企业开票码,开具发票,当月有效)。
5. 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 2月 5 日 8 时 10 分,递交地点为辽河石化公司招标办公室招标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开标时间: 2021年 2 月 5 日 8 时 40 分;
开标地点: 辽河石化公司招标办公室招标会议室 。
7.联系方式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辽河石化公司主办公楼对面营销调运部二楼
邮 编: 124022 联 系 人: 邵奎忠
报名电话: 0427-7659252 监督电话: 0427-2850900
传 真: 0427-7658499
报名邮箱: 1956067297@qq.com
公司纪委邮箱:675646963@qq.com
收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新工支行 账 号: 0714000809221009752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
2021年1月14日
注: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请联系招标联系人,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附件 | 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doc | 第一标段:化学试剂及易制毒.pdf | 第二标段:玻璃器皿及配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