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户注册及会员信息认证规则
1、总则
《中国石油石化商务网用户注册及会员认证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是中国石油石化商务网平台(域名为www.ppbnchina.com,以下简称“平台”)的经营者北京宝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平台经营者”)基于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一定标准对平台用户注册和会员认证进行规范管理的基本程序和规定。
2、定义
2.1注册用户:在平台上完成用户注册,取得用户账号,但未完成平台会员身份认证的用户。
2.2平台会员:注册用户代表相关企业或机构,按照平台有关要求填报注册信息,经平台经营者认证通过后,该企业或机构即成为平台会员,该注册用户即成为其平台会员的管理员。
平台会员包括供应商会员和采购商会员,也可同时是供应商会员和采购商会员。
2.3会员用户:包括平台会员管理员以及该管理员在平台设置的其他操作用户。
3、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主体为注册用户、平台会员、会员用户,适用范围为注册用户、平台会员、会员用户的注册、身份认证和信息变更。
4、注册用户、平台会员及会员用户的要求
4.1注册用户、平台会员、会员用户应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与所从事民事行为相适应的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具备前述主体资格的,平台有权注销该注册用户、平台会员、会员用户账号,并向相关主体索偿。
4.2平台注册用户需同意并遵守《中国石油石化商务网平台会员及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中国石油石化商务网服务协议”),申请成为平台供应商会员需同意并遵守《廉洁从业责任书》。
4.3注册使用的用户名不得包含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侵犯他人权利或干扰平台正常运营秩序的相关信息。
4.4同一注册用户只能注册一个用户名,注册后用户名不可修改。
4.5注册电子邮箱、注册手机号码均需经过有效验证且未用于其他用户名的验证。
4.6注册后登录密码、电子邮箱、手机号码可申请修改,经平台系统验证后予以变更。
4.7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中国石油石化商务网平台会员及用户服务协议》,在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可以使用用户名登录进入平台。
4.8未经平台经营者同意,禁止注册用户、平台会员、会员用户自行出借或转让账号。否则,平台经营者可关闭该用户账号,转让方或出借方必须承担该账号下所有行为的法律责任。
4.9 在完成注册流程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准确提供并及时更新注册用户、平台会员、会员用户资料,保证真实、及时,完整和准确。未经企业有效授权不得发布企业相关信息。平台经营者对注册用户、平台会员、会员用户的信息进行定期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更新档案的,注册用户、平台会员、会员用户必须依照法律规定予以配合。
4.10平台经营者如有合理理由怀疑注册用户、平台会员、会员用户提供的资料错误、不实、过期或不完整,有权向注册用户、平台会员、会员用户发出询问、要求改正的通知,如在通知期限内未及时响应,平台经营者有权直接删除相应资料,并中止或终止向注册用户、平台会员、会员用户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平台经营者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注册用户、平台会员、会员用户需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直接、间接损失和不利后果。
4.11平台经营者有权关闭涉嫌欺诈等重大违规行为的会员账号,并删除该账号下所有相关信息。
5用户注册流程
5.1 平台访客登录平台首页,进入注册程序,阅读并同意中国石油石化商务网服务协议,按照提示填写用户名、电子邮箱,设置登录密码。经过邮箱验证或手机验证后,成为平台注册用户。
5.2注册用户有权利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随时登录本平台。
6、平台供应商会员身份认证及信息变更流程
6.1 本平台仅接受企业申请供应商会员,暂不接受个人和其他社会团体申请供应商会员。
6.2 境内供应商是指注册地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保税区、自贸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除外)的供应商。
境外供应商是指注册地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国家和地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税区、自贸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的供应商。
6.3注册用户登录平台会员中心,代表所属企业或机构填报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性质、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成立日期、注册资本、经营范围、销售负责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并上传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平台管理员证明等图片(本规则第13条附件会员填报信息清单)。
6.4 平台经营者按照平台会员认证标准(本规则第8.1条)对供应商信息进行身份认证认证。认证通过且完成单位代码配置后,成为平台供应商会员。认证结果通过本平台进行公告/通知和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供应商会员。
6.5 基本信息变更。供应商会员的企业名称、税务登记号、平台管理员姓名等基本信息需要变更的,须在会员中心页面提交供应商基本信息变更申请。平台经营者认证通过后,予以变更。
6.6 供应商申请采购商身份。管理员账号登录会员中心,可申请增加采购商会员类型,按照采购商会员(企业、其他社会团体)认证流程提交信息(本规则第7.2条 、7.3条、7.4条)。
6.7 既是供应商会员又是采购商会员的,平台会员信息变更按照供应商或采购商会员信息变更流程办理(本规则第6.5条、7.5条)。
6.8 平台会员的管理员负责设置在平台的系统管理员、会员用户权限,负责更新、管理会员基本信息和其他信息。
7 、采购商会员身份认证及信息变更流程
7.1 本平台仅接受企业或其他社会团体申请采购商会员,暂不接受个人申请采购商会员。
7.2境内采购商是指注册地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保税区、自贸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除外)的采购商。
境外采购商是指注册地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国家和地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税区、自贸区、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的采购商。
7.3注册用户登录平台会员中心,代表所属企业或机构填报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税务登记号、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员姓名等信息,并上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平台管理员证明等图片(本规则第13条附件会员填报信息清单)。
7.4平台经营者按照平台会员认证标准(本规则第8.2条)对采购商信息进行认证,认证通过且完成单位代码配置后,成为平台采购商会员。认证结果通过本平台进行公告/通知和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该采购商会员。
7.5 基本信息变更。采购商会员的企业名称、税务登记号等基本信息需要变更的,须在会员中心页面提交采购商基本信息变更申请。平台经营者负责认证,信息变更申请认证通过后,本平台予以更新。
7.6采购商申请供应商身份。可利用采购商平台管理员账号登录会员中心,申请增加供应商会员类型,按照供应商会员认证流程提交信息(本规则第6.2条、6.3条、6.4条)。
7.7 既是供应商会员又是采购商会员的,平台会员信息变更按照供应商或采购商会员信息变更流程办理(本规则第6.5条、7.5条)。
7.8平台会员的管理员负责设置在平台的系统管理员、会员用户权限,负责更新管理会员基本信息和其他信息。
8、平台会员认证标准
8.1供应商会员认证标准
8.1.1企业名称是在国家工商部门注册的公司名称,与企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公司名称一致,境内供应商公司名称中的括号需为全角符号。
8.1.2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营业执照注册号与相应证书标注的号码一致,填写号码需为半角数字或字母,字母为大写字母,长度不超过20位。
三证合一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上传对应三证合一后的证书;税务登记号,需与公司财务部门核实发票税号是否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如沿用原有税务登记号,填写原有税务登记号,并上传对应税务证书原件扫描件。
8.1.3 平台管理员授权书,是平台会员法定代表人对平台管理员的授权,被授权人姓名需与授权书中填写授权人姓名保持一致。平台会员应确保平台管理员的授权始终合法存续并有效,因故授权情形终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平台会员应及时补充有效的授权文件,更新平台管理员的授权状态。否则平台有权关闭相关账号并保留向平台会员主张损失的权利。
8.1.4 上传图片为原件彩色扫描,图片清晰完整,文件格式jpg、jpeg或pdf,大小在2M以下。严禁上传与平台会员自身完全不相关的图片,严禁上传侵权、色情等违法图片。
8.2 采购商会员认证标准
采购商会员(企业、其他社会团体)认证标准,同本规则第8.1.1-8.1.4条。
8.3平台会员认证及信息变更认证时限为3个工作日(含系统配码时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9、会员其他类型信息
平台会员可根据业务需要自行在会员中心上传资质信息、管理信息、供应服务能力信息等内容,平台运营人员根据会员的经营业务进行核查。如行政许可类资质信息真实有效,则推送至平台会员相关页面予以展示。
10、账号安全
10.1注册用户、平台会员、会员用户须自行负责对用户名和密码进行保密,且须对该用户名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发布信息、网上点击同意或提交各类规则协议、网上续签协议或购买服务等)承担责任。
10.2注册用户、平台会员、会员用户需确保在每个上网时段结束时,以正确步骤离开网站。本平台不对未能遵守本款规定而发生的任何损失负责。
10.3注册用户、平台会员、会员用户如发现任何人未经授权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或发生违反相关保密要求的其他情况,需立即通知平台经营者。平台经营者对在采取行动前已经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会员用户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0.4 除非有法律规定或司法裁定,且征得平台经营者同意,用户名和密码不能以任何方式转让、赠与或继承(与账号相关的财产权益除外)。
11 、终止服务
11.1平台会员或会员用户如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行为,违反商业道德,采取不诚信、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商业利益,未遵守中国石油石化商务网服务协议和平台相关规则的,经核实后,平台经营者有权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公示,并有权决定终止对平台会员或会员用户的服务。
11.2 平台经营者不因终止服务而对相关平台会员或会员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1.3平台会员或会员用户有权要求注销账号,经平台运营人员审核,确无未完结业务,在平台予以公示三十日,到期未接到异议,该账号完成注销。
11.4终止服务后,平台经营者没有义务保留或向终止服务平台会员或会员用户披露账号中的任何信息,也没有义务向终止服务平台会员或会员用户或第三方转发任何其账号下未曾阅读或发送过的信息,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11.5平台会员或会员用户与平台经营者的合同关系终止后,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平台会员或会员用户同意平台经营者有权继续保存终止服务平台会员或会员用户的相关资料。
11.6被终止服务的平台会员或会员用户在使用服务期间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平台规则的行为的,平台经营者有权向被终止服务的平台会员或会员用户的主张权利。
11.7终止服务不影响该平台会员或会员用户继续履行因平台使用而产生的未完成义务。
12、附则
12.1本规则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
12.2本规则解释权归平台经营者所有。
12.3平台经营者将保留根据经营需要不时修订本规则或制定补充规则并公示的权利,修订后的规则或相关补充规则于本网站公示日或公示内容指定日期生效。自生效之日起,本规则对平台上相关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3、附件
二、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1 总则
1.1目的
《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是中国石油石化商务网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经营者北京宝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经营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制定的规范平台交易行为,保护注册会员的知识产权,防止违法、违规交易的基本规则。
1.2定义
本规则中所述的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自己所创造的智力活动成果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和专有技术等。
1.3适用主体及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与平台各相关方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即,平台各相关方进行的各类商品、服务的检索、发布、询价、下单等交易行为,及完成货物实际物权转移后进行的现场服务、维护保养、技术咨询等行为。
2 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2.1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注册会员以及任何其他相关方不得利用平台从事任何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的行为,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行为:
2.1.1一般侵权行为:
(1)未经授权在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服务信息或其他公告中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
(2)在商品、服务上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权利;
(3)在平台上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服务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其他会员的混淆或误认;
(4)其他违反适用法律对权利人的权利造成或可能造成直接及间接损害的行为。
2.1.2严重侵权行为: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在平台上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
(2)发布、销售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作品的图书、音像制品、软件;
(3)发布、销售非商品来源国的注册商标权利人或其被许可人生产的商品;
(4)其他违法适用法律对权利人的权利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直接及间接损害的行为。
2.2侵权投诉
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有权就涉嫌存在侵权的商品、服务、侵权行为、侵权人等进行投诉,通知平台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并应当提供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如相关司法判决、行政裁定文书、授权书、注册登记证书、有效进货证明等。投诉人对其提供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举证责任。如因虚假投诉尽而导致被投诉人产生任何经济损失,或导致平台承担任何损失,平台经营者有权追究该等虚假投诉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平台经营者在收到相关投诉通知后,有权采取其认为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时屏蔽、断开涉嫌侵权的商品、服务的链接、终止交易。如上述投诉事后被证明不成立,平台经营者不承担采取上述必要措施而对被投诉人、被投诉的商品或服务的购买者造成的损失。
2.3投诉告知与回应声明
平台经营者收到侵权投诉并经初步审核后,将该投诉转送被投诉人。被投诉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平台经营者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声明”)。声明应当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证据。如相关司法判决、行政裁定文书、未侵权的对比材料、授权书、来自权利人的有效进货证明等。被投诉人对其提供的声明的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到期未能提供声明的,视为放弃相关解释权,平台经营者届时将有权根据其对相关投诉内容的分析适用第2.5、2.6条的处罚决定。
平台经营者接到上述声明后,应将该声明转送投诉人,并告知其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平台经营者在转送声明到达投诉人后十五日内,未收到投诉人已经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起诉的通知(以相关部门受理投诉的书面通知、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为准,下同)的,应及时终止第2.2条中对被投诉人采取的必要措施;收到投诉人已经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起诉通知的,可以继续采取第2.2条中的必要措施。
2.4侵权审查与公示
平台经营者收到侵权投诉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投诉人提供的证据材料的审查,向投诉人反馈审查结果。平台经营者仅进行证据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并以生效司法裁判或有关机关的处理决定为主要依据。平台经营者将及时公示收到的上述投诉、声明及处理结果。
2.5一般侵权行为的处理
2.6侵权商品和服务处置
在采取上述处理措施的同时,平台经营者也可以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并不承担采取以下措施而对侵权人、侵权商品或服务的购买者造成的损失:
(1)对侵权商品和服务进行下架、删除、屏蔽、断开链接操作;
(2)在平台公告区中发出商品下架公告,终止交易和服务;
(3)向发生侵权商品交易和服务的采购商会员发出告知;
2.7其他处理措施
平台经营者还可采取其他必要措施,包括将有关侵权行为记入会员档案。
3 附则
3.1本规则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
3.2本规则解释权归平台经营者所有。
3.3平台经营者将保留根据经营需要不时修订本规则或制定补充规则并公示的权利,修订后的规则或相关补充规则于公示内容指定日期生效。自生效之日起,本规则对平台上相关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4平台经营者保留按照法律法规、政府行政指令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对侵犯知识产权供应商会员及商品或服务采取停止交易、暂停会员资格、信息资讯等有关事项的权利。
三、系统安全保障规则
1 总则
《系统安全保障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是中国石油石化商务网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运营商北京宝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运营商”)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制定的保障平台系统安全的基本程序和措施。
2 基本要求
2.1网络安全保障措施
2.1.1网络部署
为了能更有效地抵御来自互联网安全威胁,平台出口采用了异构防火墙分层防御的互联架构,平台系统遵循“纵向分层、水平分区”的部署原则。“纵向分层”是指随着从互联网出口、外部隔离区(外DMZ)、内部隔离区(内DMZ)到内部网络区域自外而内的不断深入,提供不断增强的安全防护能力。“水平分区”是指在同一纵向区域为不同类型应用系统,根据其自身的特点划分隔离区域有针对性的配置安全策略。系统使用内部IP地址,通过在出口设备上配置IP地址转换的方式对互联网提供服务。系统中采用应用发布、内容管理和数据库等功能模块分离的架构设计,把不同的功能模块部署于相应的安全区域。系统各功能模块在纵向上主要部署于外DMZ区和内DMZ区,结合应用系统特点在水平方向的外DMZ区部署“用户访问Web服务”,内DMZ区分为“内容管理区”和“数据区”。
2.1.1.1应用发布模块部署
应用发布模块处于系统的最前端接受来自互联网用户或应用程序的访问,其安全防护关注于识别、阻止来自互联网上的攻击保证系统的可用性,防止内容被篡改保证其完整性;应用系统的发布模块部署于外DMZ区。
2.1.1.2业务处理模块部署
业务处理部署于内DMZ的内容管理区,业务处理模块用于管理系统对外发布的内容,实现内容上传、编辑和验证等统一管理;对业务处理模块的安全防护关注于对外发布流程的控制、发布人员的身份验证以及对外发布内容的真实有效性。
2.1.1.3系统数据模块部署
系统数据模块部署于内DMZ区的系统数据区,系统数据模块为应用系统的服务内容提供后台支撑,或通过特定的服务端口对外提供数据交互;对系统数据模块的安全防护关注于自身的性能优化、身份验证、操作审计、防篡改和安全编程等。
2.1.2网络防护
2.1.2.1边界控制
系统的安全区域边界部署防火墙系统实现对系统的访问控制;边界访问控制设备配置默认拒绝的控制策略,仅允许明确允许的数据流通过;系统实现基于连接状态的访问控制,阻止低安全区向高安全区的主动连接;边界访问控制设备对区域间的访问控制颗粒度精确到端口级;边界访问控制能自动阻断非活动时间超过5分钟的会话;可以通过网络边界设备根据需要随时阻断已经建立连接的会话。
2.1.2.2入侵检测
系统部署基于网络或主机的入侵防护系统,实现对网络攻击行为的检测和防护;入侵防护系统能记录网络攻击的源IP、目的IP、类型、攻击时间等;入侵防护系统能对网络入侵提供实时报警并根据策略阻断攻击行为;系统能定期对入侵防护设备的特征库进行升级,实现对新的入侵行为的识别和防御;入侵防护系统能产生统计、分析报告,作为对入侵的审计证据和决策依据。
2.1.3业务系统自身安全
平台系统自身安全侧重对应用系统的各组成部分的安全,包含应用软件自身、中间件、数据库、操作系统等在内的安全配置和基于系统自身特殊的安全防护需求。
2.1.3.1服务配置
基于最小化安装原则,仅安装支撑系统正常运行的功能组件;禁用非必需的系统服务,避免这些服务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和对资源的占用;对开机启动项进行控制,仅根据需要加载必要的服务;对需要与外界交互的系统服务进行安全配置,如身份认证和加密等,防止系统资源被滥用及造成信息泄漏。
2.1.3.2账号口令
根据实际需要分配账号,避免多人共享使用同一账号;删除或停用无效的账号,对需要保留的默认账号修改默认口令;账号口令至少包含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三种中的两种,口令长度不得小于8位;定期变更账号口令,变更周期为90天。
2.1.3.3管理登录
对连续尝试登录失败次数超过5次的执行账号锁定策略,锁定时间为30分钟;非必要时不得远程管理系统,使用安全的通信协议对系统进行远程管理;限制可对系统进行远程管理的IP地址范围和可用于进行远程管理的系统账号;对登录系统后无操作,时长超过10分钟的,强制退出登录或锁定登录界面。
2.1.3.4权限分配
基于操作员、管理员等角色为不同账号分配权限;根据需要为管理账号和业务账号配置所需要的最小权限;根据需要配置对系统中关键目录、文件、程序的访问和使用权限。
2.1.3.5日志审计
系统通过审计系统实现对系统本身的审计;审计包括对用户对系统的重要操作行为以及对系统自身运行状态的监控;审计记录的内容包括事件的日期、时间、类型、主体标识、客体标识和结果等;审计系统能对审计结果进行有效保护,防止非预期的访问、修改或删除;系统能通过标准协议对外输出审计日志。
2.1.3.6漏洞防护
系统根据需要安装必要的系统补丁,安装补丁前进行安装测试,完成安装后对系统及所承载应用的运行状况进行验证;定期进行漏洞扫描,漏洞扫描报告能对识别的漏洞信息进行分类、分级和统计,指出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建议的改进方法;根据漏洞识别结果和安全策略修补系统漏洞,完成漏洞修补后对系统再次扫描确认,直至不可接受的漏洞都被修补。
2.1.3.7病毒防护
在互联网入口处部署病毒防护设备,实现对来自互联网的恶意代码的有效防护;在主机层和网络层部署不同厂商的病毒防护系统,以提高综合的防护能力;对病毒库进行及时升级,并根据需要升级病毒防护系统的版本;采用恶意代码实时监控和定期查杀相结合的方式对系统进行安全防护。
2.1.3.8代码安全
系统对动态网页和静态网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供有效防护,防止被非法篡改;后台数据库使用参数化查询,严格定义数据库用户的角色和权限;系统对用户提交的所有表单、参数进行有效的合法性判断和非法字符过滤,防止攻击者实施SQL语句注入、跨站脚本、XML注入、HTTP Head注入等注入类攻击;系统对任何用户输入数据必须首先校验其长度,防范由于长度越界引起的缓冲区溢出漏洞,分配内存判断返回值,内存操作特别是内存拷贝必须检查长度是否超出分配内存的大小防止内存堆栈溢出漏洞;系统不调用外部命令处理程序,对调用数据要进行验证,在需要调用外部处理程序时应验证输入数据是否合法,防范外部程序调用漏洞;
在源代码开发中要求遵循安全开发规范,防止目录、文件名恶意构造性漏洞以及其他常见漏洞。
2.1.3.9数据安全
系统对关键数据在存储、传输过程中进行加密处理,其加密算法和密钥强度应符合相关要求;系统存储备份规则参见《存储与备份管理规则》。
2.2运行维护
2.2.1 系统运维应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和方案,对系统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安全整改;
2.2.2 在发生特殊事件或特殊时期对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改,保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当发生重大变更后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改,确保安全防护的持续一致性;
2.2.3 安全检查应根据安全配置基线、漏洞识别等具体要求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的结果根据检查内容或日期等相关性进行复用;
2.2.4 对应用系统的运行状态和安全防护状态进行监控,运行状态的监控包括应用系统的可用性和运行负载,安全防护监控包括网络攻击、访问控制、操作审计、病毒防护等;
2.2.5 对应用系统的运行状态及信息安全事件进行告警、分析和统计。
3 附则
3.1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3.2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平台运营商所有。
3.3平台运营商将保留适时修订本规则或补充规则并进行公示的权利,修订后的规则或相关补充规则于本网站公示之日起生效或公示内容中指定的日期生效。自生效之日起,本规则对平台上相关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防范和制止违禁信息规则
1 总则
1.1《防范和制止违禁信息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是中国石油石化商务网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运营商北京宝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经营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防范和制止违禁信息发布、处理违法违规信息,维护平台正常经营秩序的基本程序和规则。
1.2定义
1.2.1违禁信息:指国家法律法规或平台禁止或限制发布的信息。
1.2.2违禁信息发布:指注册会员发布国家法律法规或平台禁止或限制发布的信息行为。
2 违禁信息发布举报规则
为有效防范和制止违禁信息发布,共同维护平台经营秩序,平台欢迎会员或用户,随时举报或投诉平台上的违禁信息,平台经营者将及时核实处理。
3 违禁信息发布处理规则
3.1会员发布以下违禁信息的,平台经营者有权删除违禁信息,取消该会员交易资格,并在平台进行公示:
3.1.1含有反动、破坏国家统一、破坏主权及领土完整,宣扬邪教迷信,宣扬宗教、种族歧视等内容的商品信息或言论;
3.1.2枪支、弹药、军火及其他危险武器的商品信息;
3.1.3毒品、制毒原料、制毒化学品、致瘾性药物的商品信息;
3.1.4管制类刀具及弓、弩等可能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商品信息;
3.1.5可致使他人暂时失去反抗能力,对人身造成重大伤害的产品,如电击器、射钉枪等的商品信息;
3.1.6军警器械相关产品,如甩棍、消防枪、手铐等及其相关配件的商品信息;
3.1.7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违禁品的相关信息。
3.2会员发布以下违禁信息的,平台经营者有权删除违禁信息,并在平台进行公示:
3.2.1枪支、弹药、军火的相关器材、配件、附属产品,及仿制品的衍生工艺品等的商品信息;
3.2.2其他可致使他人暂时失去反抗能力,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产品,如超长刀、开刃观赏刀等的商品信息;
3.2.3吸毒工具及配件的商品信息;
3.2.4假货或盗版产品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信息;
3.2.5黄色淫秽物品的商品信息;
3.2.6烟花爆竹的商品信息;
3.2.7未经审核,发布剧毒、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的商品信息;
3.2.8麻醉、精神类原料药及成品药的商品信息;
3.2.9用于预防、治疗人体疾病的药物、血液制品,如有毒类药品、放射类药品、计生类药品、处方药等的商品信息;
3.2.10涉及催情、迷幻等用途的口服或外用产品的商品信息;
3.2.11临床试用、试生产阶段的医疗器械或国家管制的其他医疗器械的商品信息;
3.2.12人体器官、遗体的商品信息;
3.2.13国家保护类动物、濒危动物的活体、内脏、任何肢体、皮毛、标本或其他制成品,或已灭绝动物与现有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的化石的商品信息;
3.2.14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的文物的商品信息;
3.2.15国家补助或无偿发放的不得私自转让的商品信息;
3.2.16非法用途软件、工具或设备,如间谍、诈骗、偷盗、作弊、赌博、卫星电视器材、水货类产品等的商品信息;
3.2.17非法服务,如代开票据、代写论文、色情、侦探服务、金融服务、签证、劳务输出、留学中介等的相关信息。
3.2.18 烟草专卖品,如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等。
3.3会员发布以下违禁信息的,平台经营者有权删除违禁信息:
3.3.1发布与平台业务相冲突的信息,如会员账号、工业品平台排名等;
3.3.2国家明令淘汰或停止销售的商品的有关信息;
3.3.3汽车安全带扣等具有交通隐患的汽车配件类商品的信息;
3.3.4未取得相关管理部门批准进行网络销售,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实行专营管理的产品的信息,如食用盐;
3.3.5未取得相关经营资质的产品的信息。
3.4会员发布以下平台许可产品目录外信息的,平台经营者有权删除违禁信息。
3.4.1超出平台许可范围的商品信息。
3.4.2其他平台认为应不允许销售的商品信息。
4 申诉
会员对违禁信息发布行为的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就违禁信息发布行为的处理结果向平台经营者提出申诉。对违禁信息发布行为处理的申诉,申诉人须在申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证据、未按流程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诉。
5 附则
5.1本规则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
5.2本规则解释权归平台经营者所有。
5.3平台经营者将保留根据经营需要不时修订本规则或制定补充规则并公示的权利,修订后的规则或相关补充规则于本网站公示日或公示内容指定日期生效。自生效之日起,本规则对平台上相关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