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交易合同(预售业务)
合同编号:
合同签约时间: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第一条 货物标的
商品 | 仓库 | 捆包号 | 计量方式 | 单价 | 单件重 | 数量(件) | 重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含税价合计 | ¥ (大写:人民币 ) |
|
|
第二条 质量标准:按产品对应设备厂的现行牌号产品对应的标准执行。
第三条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和风险转移
3.1 交货日期: 年 月 日前。乙方自约定交货日期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提货,甲乙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3.2 交货方式: ( )
(1)乙方自提/转货权,运费及其他提货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将货物运输至交货地点 ,运费包含在货款内一并结算。
3.3 如乙方自提,乙方按提报给甲方的车号安排车辆提货。乙方提货后,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给乙方。
3.4乙方未按约定提货的,甲方可将货权转移给乙方,完成交货义务,货权及货物风险转移给乙方。
第四条 验收标准及异议处理
4.1 重量验收标准:按甲方出库单记录为结算重量。甲方先检测后使用。
4.2 质量异议处理:乙方在提货后7日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甲方提出异议,并封存异议部分原产品且不得改变原状,货物已使用或逾期未提异议的视为合格。甲方协助乙方向设备厂提出质量异议,实际赔付以设备厂处理结果为准。±3‰(同级计算量3‰)以内为合理磅差,超过±3‰时异议部分原产品封存复磅。
第五条 付款及结算方式:
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乙方必须于订单自动关闭前将全额货款汇入至甲方指定收款账户,到账后方可提货。提货后由甲方向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乙方在甲方处有余额的,余额可以冲抵货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逾期交货,应按逾期交付货物价值部分的0.08%/日向乙方赔偿。甲方逾期交货超过七个工作日,乙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自动解除,甲方应及时退还已支付的保证金,并支付约定的违约金。
6.2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提货的,甲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自动解除。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损失包括资金占用利息、物流费、出库费、仓储费、转库费、误工费、价格波动导致的价差及其他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追究违约方责任,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公证费等其相关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8.1 甲方指定联系人: ;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 ;腾讯QQ号码: 微信号码: 。
乙方指定联系人: ;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 ;腾讯QQ号码: 微信号码: 。
8.2一方不得对另一方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回扣、礼金、贵重物品,及其他借款、借物等行为。如在商务活动中发现存在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可及时投诉。
8.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传真件有效。
8.4 双方同意就合同履行中涉及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送达时的有效送达地址为合同尾部所载地址。
8.5 本合同是通过www.ppbnchina.com生成的电子合同,自乙方付款时生效。(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供方盖章): | 乙方(需方盖章): |
地址: | 地址: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账户信息: | 开户银行: 账号: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在线交易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签约时间: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第一条 货物标的
商品 | 仓库 | 捆包号 | 计量方式 | 单价 | 单件重 | 数量 | 重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含税价 合计 | ¥ (大写:人民币 ) |
|
|
备注:未明确材质、规格的产品及单价以指认订单为准
第二条 质量标准:按产品对应设备厂的现行牌号产品对应的标准执行。
第三条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和风险转移
3.1 提货日期: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货。
3.2 交货方式: ;(1)乙方自提/转货权,运费及其他提货费用乙方自行承担;(2)甲方将货物运输至交货地点,运费及其他提货费用/不含含在货款内一并结算。交货地点: 。
3.3 如乙方自提,乙方按提报给甲方的车号安排车辆提货。乙方提货后,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给乙方。
3.4乙方未按约定提货的,甲方可将货权转移给乙方,完成交货义务,货权及货物风险转移给乙方。
第四条 验收标准及异议处理
4.1 重量验收标准:按甲方出库单记录为结算重量。甲方先检测后使用。
4.2 质量异议处理:乙方在提货后7日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甲方提出异议,并封存异议部分原产品且不得改变原状,货物已使用或逾期未提异议的视为合格。甲方协助乙方向钢厂提出质量异议,实际赔付以设备厂处理结果为准。±3‰(同级计算量3‰)以内为合理磅差,超过±3‰时异议部分原产品封存复磅。
第五条 付款及结算方式:
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乙方必须于订单自动关闭前将全额货款汇入至甲方指定收款账户,到账后方可提货。提货后由甲方向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乙方在甲方处有余额的,余额可以冲抵货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提货的,甲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自动解除。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损失包括资金占用利息、物流费、出库费、仓储费、转库费、误工费、价格波动导致的价差及其他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2甲方逾期交货超过三个工作日,应按逾期交付货物价值部分的0.1 %向乙方赔偿。
第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追究违约方责任,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公证费等其相关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8.1 乙方指定联系人: ;手机: ;传真: ;QQ: 微信: 。
8.2一方不得对另一方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回扣、礼金、贵重物品,及其他借款、借物等行为。如在商务活动中发现存在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可及时投诉。
8.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8.4 乙方同意就合同履行中涉及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送达时的有效送达地址为: 。
8.5 本合同通过www.ppbnchina.com平台电子签约方式签署,甲、乙双方授权手机号确认后合同生效。
(以下无正文,未签署页)
甲方(供方盖章): | 乙方(需方盖章): |
地址: | 地址: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开户银行: 账号: | 开户银行: 账号: |